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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在朋友圈发产品信息被罚5000元 保险营销不可“任性”

发布时间:2020-01-09 20:45:05 所属栏目:点评 来源:互联网
导读:记者注意到,上述处罚文件中涉及到的保险公司从业人员均在朋友圈发布了违规保险信息,存在欺骗投保人的问题。 违规保险信息发朋友圈 面临5000元处罚+警告 近期,湖北监管局连发五起处罚决定书,引人关注的是,这五例罚单均针对的是保险公司从业人员在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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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注意到,上述处罚文件中涉及到的保险公司从业人员均在朋友圈发布了违规保险信息,存在欺骗投保人的问题。

违规保险信息发朋友圈 面临5000元处罚+警告

近期,湖北监管局连发五起处罚决定书,引人关注的是,这五例罚单均针对的是保险公司从业人员在朋友圈中发布的文案。

我们先来看看这五起案件。

案件一:当事人方灵于2018年8月31日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信息称“华泰盛世返还高、拿钱快、快活好养老,司庆献礼,仅售十天,今天不抢,更待何时”。

从业人员在朋友圈发产品信息被罚5000元 保险营销不可“任性”

处罚书显示,经查,当事人方灵在微信朋友圈发布的华泰盛世仅售十天的信息不真实,存在以不真实信息欺骗投保人的问题。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三千元。

案件二:当事人田晓君于2019年2月11日在朋友圈发布“一位母亲听了《百万宝贝》之后,果断给孩子投保了,她算了一笔账:每年10000,10年一共存100000,平平安安30年后拿到150000,除去本金,还有利息50000。换句话说,每年存10000,利息1666元。额外还送100万保额的大病保险,60万的轻症保险,160种疾病,赔付4次,给孩子满满的爱!为爱点赞,毕竟保100万,比挣100万容易”的信息。

从业人员在朋友圈发产品信息被罚5000元 保险营销不可“任性”

处罚书显示,上述信息中,存在使用“存”“利息”等字眼宣传介绍保险产品并作收益类比、夸大保险产品收益、以赠送保险名义宣传销售保险产品但实际并未赠送等欺骗投保人的问题。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五千元。

案件三:当事人方毅在2017年8月20日的微信朋友圈中发布信息:

从业人员在朋友圈发产品信息被罚5000元 保险营销不可“任性”

“20家公司重疾险保费比较。32岁男性,30万保额寿险+30重疾保障,20年缴费,年保费分别为:

工银安盛御如意7536元;中意人寿一生保11396元;中国人寿康宁终身9450元;中国平安平安福9307元;新华人寿健康无忧9330元;太平洋金佑人生12360元;太平人寿金无忧10305元;泰康健康百分百9030元;人保无忧一生7950元;阳光人寿康世宁8064元;生命人寿福相随11610元;百年百年长青10110元;合众幸福人生10440元;华泰百万健康8838元;中英吉祥安康10419元;中宏长保安康10770元;中荷美丽人生11640元;友邦全佑倍至11700元;前海人寿福寿保7898元;民生如意相伴13530元;工银安盛御立方9495元。

工银安盛2款重疾产品是目前市面上最具性价比的产品,除自带30万身价,轻症6万,兼备重症,轻症保费双豁免,6次赔付功能。真是不比不知道,比比谁更优,一目皆了然。”

处罚书显示,上述信息存在将本公司保险产品与其他公司保险产品进行片面对比欺骗投保人的问题。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二千元。

案件四:欺骗投保人。当事人周璐炜在微信朋友圈中发布信息:“鑫丰瑞。非常好的理财产品,重磅上市。”

从业人员在朋友圈发产品信息被罚5000元 保险营销不可“任性”

处罚书显示,经查,鑫丰瑞为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而非银行的理财产品,当事人周璐炜发布的上述信息存在以理财产品的名义宣传销售保险产品欺骗投保人的问题。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二千元。

案件五:当事人李异凡分别在2018年1月10日、2018年3月30日微信朋友圈中发布2条信息:

从业人员在朋友圈发产品信息被罚5000元 保险营销不可“任性”

1. “定期小广告-重疾险。业内性价比最高的重大疾病保障,同样的保额更低的保费,更广的重疾覆盖面,我们的赔付不是一次就终止而是赔6次,分别是3次重疾和3次轻症,重疾轻症双豁免!我们还有‘如意’增值服务!一个家庭最先投保的一定是重疾,而且家庭支柱一定要最先投保,而不是先帮孩子投保,自己有了保障,才能为孩子撑起一个强有力的保护伞!越早买越好,因为随着年龄的增加,风险会逐步变高。”

2. “介于身边太多盆友购买了某安的‘平安福’和‘少儿平安福’,我觉得非常有必要来黑一波,如果想节省一半的钱买更全面的保障请私信我。”

此外,当事人李异凡2018年1月17日在微信朋友圈中发布信息:“小广告-工银安盛御如意重大疾病保障。88种重疾、33种轻症,双豁免,重疾3次赔付、轻症3次赔付,还有额外增值服务,保费低于业内平均水平。凡2月15日前投保的盆友,送香港周大福挂饰,可以挂在车里或者包上,招财猫添好彩,我只有几个哈!欢迎咨询!扰屏见谅!”

处罚书显示,上述信息存在将不同保险公司保险产品进行片面对比欺骗投保人的问题、承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的问题。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三千元。

不得自行编发未经审核的宣传信息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在过往监管部门罚单中,也曾出现过保险公司、及从业人员因在微信中违法宣传而被处罚的案例。

如在2019年3月,银保监会河北监管局对中信保诚人寿及从业人员各开出1万元、0.5万元罚单,因当事人在微信群编发内容不实的保险营销宣传信息。

2019年12月27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和外汇局联合制定并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20年1月25日起施行。

在《通知》第三部分“金融营销宣传行为规范”的第九条规定:不得允许从业人员自行编发或转载未经相关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经营者审核的金融营销宣传信息。

“转发语是同业之间互相借鉴来的,通讯录里积累的人多了,经常发个朋友圈广告,有可能会吸引一些客户主动来咨询。”一位代理人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坦言。

(编辑:新余站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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